浙江省发布了《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该办法的制定是浙江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、优化投资结构的重要举措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,浙江省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将涵盖项目申报、审批、资金拨付、建设实施、竣工验收及后续监管等全流程。办法明确了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,强调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,严禁违规建设“两高”项目及形象工程。
在项目投资管理方面,办法提出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,优先支持民生保障、基础设施、科技创新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。资金使用将实行专账管理,确保专款专用,并引入绩效评价机制,对投资效益进行定期评估。对于违规使用资金或项目实施不力的单位,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。
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,体现了浙江省在提升政府投资管理水平、防范债务风险方面的积极探索。公众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意见,共同参与政策完善。该办法正式实施后,预计将显著提升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,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